根据《我校教职工聘期考核管理办法(试行)》相关工作要求,经本人申请、述职答辩,学院聘期考核工作小组评议,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:
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,自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止。如有异议,向学院办公室反映。
电话:021-55275979
根据《我校教职工聘期考核管理办法(试行)》相关工作要求,经本人申请、述职答辩,学院聘期考核工作小组评议,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:
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,自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止。如有异议,向学院办公室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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